1.原创散文:爷爷故事就在这袅袅烟雾中,续了又续

2.问一下关于朱自清的散文《谈抽烟》

3.满面尘灰烟火色下一句

4.干点正事儿,推文了|高干文推荐

5.脑瘫诗人余秀华的励志故事

原创散文:爷爷故事就在这袅袅烟雾中,续了又续

烟熏火燎的下一句-烟熏火燎的下一句怎么说

爷爷的小房子,卧在一个山湾里,黑黑的土墙与黑黑的杉树皮房顶,一走近小小的稻场,烟火的气息就从小木格窗向我扑来。

爷爷喜欢烧草皮,作肥料,火坑里烟就特别大。隔三差五,爷爷干完农活儿,就会把屋前屋后有草的地方,甚至去对面郑家的小路,以及去田里的小径,都用薅锄片去薄薄的一层,骄阳之下晾去多的水分,用撮箕提回去,码在柴尾巴上,一点点地往前攒去。有时候,爷爷在坡里干活儿,就在柴堆上盖上一厚层,这样既沤了柴草灰肥,又留了火种,到屋后提起火钳扒拉几下,加点枯枝子柴,吹火筒伸在烟柴头上吹两下,火就又燃旺了。反正他住的是老屋子,烟熏火燎,连墙土中间都被熏得黑黢黢的,也无所谓。

只不过是烟火气息更浓郁一些。杉木松木枯枝的油香味,花栎木的清香味,蒿草的药香味,其它青草的糊味……我只要在爷爷的屋子外头使劲吸一下鼻子,就知道他今天火里烧的什么柴什么草。

烟火留下的草木灰是爷爷的万能肥。他的烟叶田,他的小菜园子,都有一层厚厚的草木灰。我不懂草木灰为何这么受他器重,但那茂盛的烟叶田,一匹叶子足有两尺长,叶片厚厚的,颜色也呈墨绿,上面偶尔还伏着一条胖乎乎的青虫,哎,你看嘛,连青虫都长得如此壮实!爷爷把虫子捉下来,丢给大公鸡,大公鸡啄两下,又衔去讨好母鸡了,母鸡毫不客气,它头一扬,脖子缩动两下,虫子就下肚了。

还有长得劲鼓鼓的小菜,像赌气一般,像彼此之间有着仇恨一般,明晃晃地挂在枝头炫耀自己的活力。尤记他种在一块大石板上的韮菜,水灵灵,翠生生,中间不夹一根杂草,细长的叶子,如秀发一样齐整,清晨的露珠挂在叶尖,晶莹剔透,不忍触碰。每次我和姐姐去爷爷的小屋,他就安排姐姐去割上一大把,洗净切成小段,再又细细切半碗肥瘦相间腊肉臊子,架上炭火,炖鸡蛋。啊,那鸡蛋羹的香啊,能香一屋子,香得让我觉得有个爷爷真是个富裕的人生!

当然,爷爷的小屋子里,从来不缺香——不缺烟火香和烟火烹制的香,有时是炭火煨的腊腰条肉,有时是鼎锅烘的腊猪蹄,还有酸酸脆脆的腌包儿菜(球白菜),一咬就一口又酸又辣的水的泡小红椒……种种硬菜小菜,也不知我爷爷这位地主家的公子哥是怎么有了这手好厨艺的。

他做小菜,只有一个绝招,该粗放就粗放,比如煮肉,一定是大坨坨,大块块,煮开了再放盐,再加花椒生姜大蒜,最后放辣椒皮。

而精细的一点儿也不含糊,比如做豆鼓或者霉豆腐,花椒辣椒一定先炕干潮气后再用碓舂得细细的,还有各种我不知名的香料,都有严格比例。说到这儿,我倒想起了他稻场坎下的一小块田,里面种的全是香料,一棵花椒树,一棵山胡椒树,还有一丛合香,一行生姜,其余的,我也不认得,也就不记得了,反正比我母亲的小菜园子品种丰富多啦。当然,那里也是草木灰的用武之地啦,草木灰的数量有限,不可能所有地里都撒上,小菜和烟叶是爷爷的宠儿。

爷爷自制的烟,尤其是马棒(竹根烟斗)烟,抽起来,不但一点都不呛人,还香香的。我特别喜欢爷爷抽马棒,每当天边的晚霞熄掉之后,我就会说:“爷爷,呼马棒嘛。”随即给他把马棒递上去,把装烟丝的铁盒子捧过去,还把挖马棒的一个小签子也放到他顺手的地方,再把卷得紧紧的像根棍子的火纸卷点着。爷爷坐下来,拿起马棒,先伸到嘴边吹两下,然后扭开盒盖子,细细的烟丝在白炽灯泡下泛着淡褐色的光,一缕夹着极淡的熟菜油味的烟草味飘了过来,他伸出三根手指,撮了一点,按进马棒的斗里,抚平,我连忙把火纸卷吹亮递上去,爷爷接过去顺手点燃了烟,马棒的斗像颗星星亮了起来,爷爷吸两口,又停下来,一斗烟,三五口,火星一明一亮间,就完了,他“噗”地一下,把烟灰吹出去,转过马棒看看,若有残余,就用签子掏一掏,再装一斗烟,再点燃……

爷爷故事就在这袅袅烟雾中,续了又续。他从装肚子疼逃学去山上锁锦鸡的少年时代,一直讲到住在一座叫白岩的山上的猪圈里的青年时代,在那里,他有了这一生中唯一女儿——我母亲,讲到曾是大家闺秀的奶奶被戴高帽子,再讲到喜迎平反时,通知他们去开群众大会,两人高兴得一瓶酒泼在地上了也不知晓的中年,每一段经历,爷爷的语调没有太大变化,如他总结, 社会 的进程,历来如此。倒是我这听故事的小小人儿,对很多故事中的问题不懂,但对那些爷爷向我简要描绘的银首饰,金耳环有着诸多向往,其实爷爷只用了一句话:那些银制的胸针项链,一大团,走路叮叮当当响。我问爷爷:“怎么不偷偷留一点点呢?”他“噗”地一下吐出马棒里的烟灰,干脆利落,反问我:“是脑壳重要还是那些东西重要?”

于是,我的念想也被爷爷用烟雾吐散了,我至今不喜任何首饰,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在爷爷的火坑边,被烟火熏得黑黢黢的,已显不出它闪亮的色彩,被我藏在了某个角落里。

但爷爷在烟火的香味里,却开拓了我的另一些喜好。在屋子火坑旁边的木窗台上,许多小小的黑乎乎的东西都落有一层柴草灰,唯有他的老花镜,唯有他的大部头书,还有蓝红的铅笔都亮亮的。他每晚都会看如大词典一般的《选集》或者《邓小平理论》,我曾拿起看过,书上的蝇头小字密密麻麻,书页已熏成了**,翻动书页时全是烟火的气息,我一点也看不明白,幸好,他有一大盒子小人书《星球大战》、《上甘岭》、《庐山恋》……在他读书的时光,我也就着那火,就是那黄晕的光——读书。

尤其是冬天,小木窗外又冷又黑,风呼啸而过,但小屋子里,火燃得旺旺的,似乎能照亮整个世界。

问一下关于朱自清的散文《谈抽烟》

也 谈 抽 烟

昨晚看了朱自清的散文《谈抽烟》,谈到了抽烟的几个好处。我看,说是好处,其实在戏弄吸烟者。

抽烟的确不是什么好事,大家都知道。各种媒体都在宣传抽烟的害处,无论从医学、健康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心理的角度来看,吸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抽烟呢?

至所以有那么多人对抽烟兴趣不减,必有其他原因。其实仔细想来,抽烟就是,大家知道不好,但让人特别上瘾,就是丢不下,就像一样,大家都知道是五毒之一,但就是屡禁不止,越嫖越上瘾,以至于长期包妓、养妓。

抽烟同在诸多方面呈现出惊人的一致。

首先,抽烟不像饮酒。少量饮酒有益于健康,而抽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同样,不像交友。交些知心朋友,哪怕是红颜知己,可以增添生活的情趣,消除寂寞,而有损道德、健康和家庭生活,也是百害而无一利。

大家都知道抽烟对身体有害,烟草商也知道,于是假惺惺地在香烟盒上写上“吸烟有害健康”,实则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这无异于在妓院门口挂一个牌子,上面写道:“有损家庭和睦,并有传染的危险,在跨进门之前要谨慎三思。”

在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吸烟,其结果是让别人吸二手烟,伤害他人身体。

在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其结果是让别人目睹道德的沦丧,戕害他人心灵。

抽烟让人上瘾。鉴于抽烟不利健康,许多烟民发誓要逐渐减少烟量,今天抽两包,明天抽一包半,后天抽一包,大后天抽半包,直至最后彻底戒掉。这无异于《孟子·滕文公下》记载的一则“攘鸡”的故事:有一个人每天偷邻居家的鸡(攘鸡),有人对他说:“这不是君子的行为。”他说:“那就减少点,每月只偷一只鸡,一直到明年,然后就彻底不偷了。”倘若明知偷鸡不对,应即刻停止,为何要等到来年?

也容易上瘾。鉴于长期会对身体和家庭生活伤害,有些嫖客就发誓逐渐减少这种恶习,先是一周嫖一次,再就一月嫖一次,然后就半年嫖一次,直到彻底戒掉。这跟抽烟、壤鸡没什么两样,要想戒掉恶习,就要干净利落,完全彻底。

老烟鬼在家人面前总是躲躲闪闪,回家前赶紧漱一漱口,生怕老婆闻出烟味儿。回家后还要把烟给藏严实了,千万不能让老婆给翻出来。

养女人也一样,也是躲躲藏藏,回家前赶紧把脸上的口红印和脖子上的香水味儿给抹掉,生怕老婆看出来、闻出来。回家后也要把跟野女人有关的东西藏好,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有条件,干脆整一套房子,把她给包养起来,这样藏得更严实。

如果不在大庭广众之下吸烟,或者仅限于个与人的私密空间内吸烟,那就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因此,烟可以在市场上随便买到。也正因如此,西方人只在公共场合限制吸烟。

如果至今未婚,或者没有女朋友,就不会对别人造成心灵的伤害,于是,上也能买到“性”。也正因如此,中国人虽然在公共场合扫黄打非,但却允许暗娼盛行。

据说,吸烟可以拉近两个谈话人的距离,没话也可以找出话来聊,适当的时候,烟友还可以抵挡一阵儿:家长或老婆追问是否在外面抽烟了,还有个烟友作证——确实没抽。

据传,共同使两个人的关系异常的默契,有事也当没事,关键的时候,嫖友还可以编上一通:家长或老婆追问是否在,还有个嫖友作伪证——我们在一块,确实没嫖。

烟有质量好赖之分,分为高档烟和低挡烟。抽不起高档的,就凑合着抽低档的。如今,烟价是越来越高,工薪阶层根本抽不上高档的烟。于是,就有人用公款买烟来送当权者,用公款来请客。

也有档次之分,分为高档和低档。玩不起那些出入高等公寓或高级酒店的高档,就凑合着在大街上找那些低档的。如今,的修养越来越高,价位也越来越高,光靠自己的工资,根本玩不起高档的。于是,也有花公款,或用公款“请客”的,甚至公款玩到了欧洲,惹得那些金发碧眼白皮肤的外国竟学会了用中文大声招徕我们的同胞:中国人,有发票!

抽烟和有这么多的相似之处,我简直不敢再想下去了。

我知道,这篇文章一旦登出,抽烟的朋友们肯定会骂我,我也做好了随时准备挨骂的思想准备。不过,本文实属调侃,并没有任何诋毁广大烟民的意思。其实,我以前也冒几口小烟,虽算不上烟枪,但按照上述理论,毕竟也“嫖”过。

大凡喜欢文字的人,似乎都与抽烟有点关系吧。在我所接触过的有关抽烟的文章中,自认为最出名的应该是文学巨匠朱自清的《谈抽烟》,以及台湾散文十大家之首林清玄的《心境与抽烟》和贾平凹的《吃烟》。也许这正应了一句话:烟出文章,酒出诗。

我算不上一个文人,但与烟却有不解之缘。

早在上高三时的一个周末,宿舍里只有我和一位要好的舍友没有回家。舍友神秘地掏出一个白色的小方盒:这是箭牌香烟,抽过吗?我这个农家子弟赶紧的摇头。“箭牌”?不说抽过,就是听说,也是头一遭呢。舍友大方地递给我一支,说:这是我从我爸办公室“顺”的,这回让哥们开开眼,见识一下什么叫烟的味道,什么叫神仙的感觉!那天,我还真的做了一回“神仙”。也许是第一次抽烟,抑或是抽得太快的缘故。一支烟下肚,不一会儿,便觉得天旋地转起来。呕是呕不出,站是站不稳,直到后来,晚自习是不能上了,只好乖乖地躺在床上,“神仙”了一夜。

走出校门,由于工作的关系,抽烟便成了家常便饭。时间一久,感觉抽烟还真有那么一点“味道”。

抽烟的“味道”不在于优雅,在于她有一个不错的提神效果,如人家喝咖啡,品浓茶一样的道理,不同的喜好而已。喜好文字的人,总能在抽烟中捕捉到一种创作的灵感。深夜,坐在书桌前写小文,一旦卡壳,那时候,只需从烟盒或者烟筒里抽出一支,将烟屁股在写字台上轻轻地顿一顿(这样抽起来有劲),然后,往鼻子下一夹,深呼吸,那感觉已是半个神仙了。稍事休息,点燃、深吸一口,然后闭上眼,再将身子往椅背上一靠,极优雅地吐出串串烟圈。让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经过烟熏火燎,刨去粗粝,吸入精华,经口、喉、气管、最后进入到肺,血与肉溶合其中……文章大体都是这样炼成的,灵与火,血与肉,积蓄、燃烧、释放。

抽烟另外的“味道”在于她能够给你带来无尽的安慰。有时候人不好相处,但是烟好相处。你可以选择,可以挑剔,甚至可以向她发脾气。她是你忠心的伴侣,忠实的朋友。自古有人爱江山,爱美人,我独爱烟。小则可以娱情,大则可以料敌制胜。退可以以排解难过伤忧,进可以指点江山。如此惬意之事,非道中人所能领悟也。

当然,烟抽久了,自然会遭到家人的反对。妻子说抽烟有什么好?科学家都说了,抽一支烟要缩短若干秒的寿命,既是害人害己,还不如吃口香糖呢!

我口笨,说不过妻子,所以有好长一段时间,为没有足够的理由抽烟而苦闷!直到有一天,我读到朱自清老先生的《谈抽烟》,方才变得理直气壮起来。

朱自清在文中说:有人说“抽烟有什么好处?还不如吃点口香糖,甜甜的,倒不错。”不用说你知道这准是外行。口香糖也许不错,可是喜欢的怕是女人孩子居多,男人很少赏识这种玩意儿的;除非在美国,那儿怕有些个例外。一块口香糖得咀嚼老半天,那朵颐的样子,总遮掩不住,总有点儿不雅相。这其实不像抽烟,倒像衔橄榄。你见过衔着橄榄的人?腮帮子上凸出一块,嘴里又不时地兹儿兹儿的。抽烟可用不着这么费劲;烟卷尤其省事,随便一叼上,悠然的就吸起来,谁也不来注意你。抽烟说不上是什么味道;勉强说,也许有点儿苦吧。但抽烟的不稀罕那“苦”而稀罕那“有点儿”。他的嘴太闷了,或者太闲了,就要这么点儿来凑个热闹,让他觉得嘴还是他的。嚼一块口香糖可就太多,甜甜的,够多腻味;而且有了糖也许便忘记了“我”。你看,朱老先生都这么说了,我还有什么可怕的!

我不是古巴的卡斯特罗,他是为了国家的利益才带头戒烟,公开告别了与他有44年缘分的雪茄;我不是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他是为了创建无烟国,为全体国民做表率,才自动戒烟;我不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公民,身上没有那么多的压力,我抽烟抽的只是一个心情,一个喜好,一个自在。

杭州的一个寺里不是有这样一付门联吗:“是命也是运也,缓缓而行;为名乎为利乎,坐坐再去。”这副门联说得多好!“忙忙”人生,一干平头百姓坐下来能干嘛,坐下来抽烟呗。

满面尘灰烟火色下一句

“满面尘灰烟火色”的下一句是“两鬓苍苍十指黑”。

此句出自唐代诗人白居易所写的《卖炭翁》,此句的意思是他满脸灰尘,显出被烟熏火燎的颜色,两鬓头发灰白,十个手指也被炭烧得很黑。

原文: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

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

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

译文:

有位卖炭的老翁,整年在南山里砍柴烧炭。他满脸灰尘,显出被烟熏火燎的颜色,两鬓头发灰白,十个手指也被炭烧得很黑。卖炭得到的钱用来干什么,买身上穿的衣裳和嘴里吃的食物。可怜他身上只穿着单薄的衣服,心里却担心炭卖不出去,还希望天更寒冷。

夜里城外下了一尺厚的大雪,清晨,老翁驾着炭车碾轧冰冻的车轮印往集市上赶去。牛累了,人饿了,但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他们就在集市南门外泥泞中歇息。

《卖炭翁》赏析

这首诗具有深刻的思想性,艺术上也很有特色。诗人以“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两句展现了几乎濒于生活绝境的老翁所能有的唯一希望。这是全诗的诗眼。其他一切描写,都集中于这个诗眼。在表现手法上,则灵活地运用了陪衬和反衬。

以“两鬓苍苍”突出年迈,以“满面尘灰烟火色”突出“伐薪、烧炭”的艰辛,再以荒凉险恶的南山作陪衬,老翁的命运就更激起了人们的同情。而这一切,正反衬出老翁希望之火的炽烈,“卖炭得钱,买衣买食”。

老翁“衣正单”,再以夜来的“一尺雪”和路上的“冰辙”作陪衬,使人更感到老翁的“可怜”。这一切,正反衬了老翁希望之火的炽烈,“天寒炭贵,可以多换些衣和食”。接下去,“牛困人饥”和“翩翩两骑”,反衬出劳动者与统治者境遇的悬殊。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卖炭翁

干点正事儿,推文了|高干文推荐

宝藏藏书分享第三期

你心中的高干文天花板,看起来!

第一本:《京洛再无佳人》? 作者:乔维安

仿佛冬天第一场雪落下时的傍晚,天色灰暗,庭院茫茫,想身边有个人,想暖酒,想喝醉,想跟他共赴地老天荒。

公子哥儿捧女戏子,从荒唐到深情的故事。

锂橙推书:

关于第二部我是看的乔维安的公众号。

虽然虐,西棠和小舟的故事是HD,看起来!

第二本:《隔岸观我》? 作者:江幼

久别重逢,姜玫一身狼狈,而那人慵懒地倚在墙上把玩着打火机。

烟火缭绕下,她见他有棱有角、如山似塔,眉目间满是温柔。

“沈行,好久不见。”

“我们见过?” 姜玫轻笑,““床上见过算不算?算的话,应该是见过的。”

如果非要形容他那就只有一个词合适—离经叛道。 似狼似虎、贪残野暴,在这名利场中游刃有余。

后来, 千帆过尽,他抱着她红了眼眶,嗓音沙哑道:“姜玫,往前走、别回头。”

锂橙推书:个人觉得和京洛的感觉有些像。

第三本:《你是长夜,我是灯火》 作者:岁惟

“普济寺有一天突然号称要修缮,闭寺一日。那是因为那天他妈妈要去敬香。”

“他身份证上姓叶,护照上姓梁,每个证件名字都不一样。”

“她去他朋友的场子找他,拿着地址,硬说那条路就是没有1599号。杨谦南把烟头磕灭,披外套去找她。朋友问是谁面子这么大,还要你亲自接。他勾勾嘴角,说:一瞎子。”

后来有一天她生日,他问她要什么礼物。她说你陪我去普济寺拜佛吧。她喜欢他身陷茫茫人海,人头攒动,烟熏火燎,菩萨低眉颂,红尘万户侯。他下意识地回眸,频频找她。她忽然鼻子一酸。

锂橙推书:如果说高干文一定要看,那就是这本。

杨谦南是周身烟火气很淡的人所以有漠对众生的凉薄也有拱手山河的气魄。有人也许会问他爱温凛吗,我相信他是爱的,每个人爱的沸点不同有人180度爱的火热惊天动地,有人就只有70度,不温不火甚至沸腾了也极少有人知道。

我最喜欢的岁惟在文章后说的话,温凛可以嫁给任何人但很难是杨谦南,我愿称之为最为现实相的高干文!

第四本? 《南北往事》? 作者:长宇宙

一杯陈年烈酒,一段声色往事。

初相见,方深知,自此以后我与你撕扯、恩怨,离散再难两清。

这是两个人主角的故事,也是一群人的岁月。

他们轻狂、 炽热、纯粹也相信至方休。

锂橙推书:大院故事,霍皙生病的时候,那一大院儿的少年们的情谊真的让人蛮感动的。

(长宇宙写了很多本高干文,都还不错,评论区会讲我觉得不错的写出来!)

第五本:《回眸一笑秋波起》? 作者:东奔西顾

某日,天气晴朗,难得两人都在家,随忆坐在电脑前闷着头捣鼓了很久都没动静,萧子渊看完最后一份文件走过去问,“你在干什么?”随忆抬起头皱着一张脸抱怨,“我的狗病了!不会叫了!”萧子渊上上下下看了一遍,奇怪的问,“哪里有狗?”随忆指着电脑屏幕上的某软件,“酷狗!不出声音了!”萧子渊苦笑,他当初到底是怎么看上这个不按照常理出牌的姑娘的啊?

锂橙推书:高干文里的小甜文,我有一个朋友与随忆的性格很像,所以个人挺偏爱这本书的。

还有在东奔西顾很多本书出现的二宝和师兄,等了好多年!

然后评论区也会留下自己喜欢的东奔西顾的文,记得看起来喔!

第六本:《河自漫漫景自端》? 作者:尼卡

她为了家族名誉,他权衡前程利害。一对婚戒,套牢了他们,也稳固了两个家族。

她自有她梦中的清俊少年;他也有他的心底明月……

她和他,顽固又顽强,抵抗着记忆,抵抗着诱惑,抵抗着彼此——关爱,抑或伤害。在长久的、寂静的岁月里,他们还是慢慢的长进了彼此的生命;当他们想要剥离,才发现那是怎样的一种痛……

锂橙推书:踩雷哈!古早狗血,奈何作者文笔好

第七本:《长街》 作者:殊尾

他像梦里看不见尽头的长街,向芋第一次遇见靳浮白,他脱下价格不菲的衬衫,随手团了团,递给坐在地上的她。“垫着坐,地上凉。”第二次见他,在下接连暴雨的陌生城市。飞机延误,火车晚点不发,酒店的工作人员礼貌地对向芋说:“抱歉,已经没房了。”靳浮白靠在一旁,淡淡问她:“我住顶楼套房,来么?”

脑瘫诗人余秀华的励志故事

文字像精灵,只要你用好它,它就会产生让你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无论我们说话还是作文,都要运用好文字。只要你能准确灵活的用好它,它就会让你的语言焕发出活力和光彩。下面,我为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脑瘫诗人余秀华的励志故事 篇1

余秀华,女,生于1976年,湖北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村民。因出生时倒产、缺氧而造成脑瘫,使其行动不便,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2009年开始写诗,代表作《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经过墓园》、《摇摇晃晃的人间》等,作品被《诗刊》微信号发布后,她的诗被热烈转发,人们赞叹她诗歌里的文字质朴滚烫、直击人心、有力量。

她在现实世界里直接、莽撞、痛感十足。余秀华没想到,让自己走红的会是一首关于爱情和肉体的诗。她是一个女人,农民,脑瘫患者。当然,她更是一个健康的诗人。她有些抵触外界突如其来的对诗的热捧,还有伴随在这热捧之后的猎奇。

她会自我解嘲,“炒作之后,幸亏你们发现脑瘫不是假的”。在余秀华看来,一切的喧嚣都会过去。她依然会像自己在诗里所说的那样,“有时我是生活的一条狗,更多时,生活是我的一条狗”。而她“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

格格不入的农民

横店是湖北中部一个普通的村庄。

它在余秀华的笔下充满诗意。她描写这里的白云、午后和麻雀。但当被问到家乡对她的意义时,她丢出一句“鬼地方!”

为什么这个名字总出现在你的诗里?

余秀华几乎没有停顿,“因为这个词简单、好用,就跟‘爱情’、‘春天’一样”。

因为疾病,余秀华说话有些口齿不清,面部肌肉的抽搐让她的神情显得有点夸张。但她思维非常快,话说得直而且冲。不仅是对别人,也包括对她自己。有人小心翼翼地问“你怎么看待别人总提你的身体疾病”,她立刻打断了,“脑瘫。你直接说呗,修饰什么。”

“她与这里显得格格不入。”余秀华的小姨说。在她看来,余秀华脾气古怪,思维跟别人不一样。她在村里跟谁都不怎么熟,也说不上什么话。母亲说余秀华脾气坏,爱和别人吵架,在村里没什么朋友。余秀华说过,她不甘心于命运,但她所有的抗争都落空。“我会泼妇骂街,当然我本身就是一个农妇”。她和朋友说起自己爱骂人,因为自己爱说真话。

余秀华在村里不怎么走动。这个农妇对村里人聊的家长里短毫无兴致。村里人也没有人读过她写的诗。问起来,他们笑着摇摇头,“看不懂”。余秀华办了低保,每个月60块钱。去年正月,母亲买回了20多只兔子,给余秀华照看,这些兔子成了她的宝贝,也能卖点钱。每天早起吃饭前,她先去割草,喂饱兔子。

最近,兔子一只只去,让她感到伤心。每天上午是她的看书时间。她最喜欢的书是《悲惨世界》,喜欢那本书中的一切——语言、结构、思想,“那种对人性的刻画,真是好!”她爱读诗,房间的诗集里,几乎每页都有她随手写下的感受和批注。午后,她会花很多时间去写作,她的手不灵活,只能用一根手指敲着键盘,把诗的一字一句录进电脑里。

高中毕业,父亲在村里给她盘下一个杂货铺。母亲周金香觉得,女儿的心思根本不在杂货铺上。“她每天都在打电话,不知道跟谁打,一聊好几个小时,有人来买东西她也不搭理”。有一个月电话费花了174块钱。

除了看书,下象棋最让余秀华快乐。她象棋下得好,提起和村里人下棋,她总是笑,“他们老悔棋,就是不让我悔”。徐建国是荆州著名的棋手,在他看来余秀华的象棋水平在县级可以排到前十。他说她下棋“犀利、灵活有力量”,喜欢进攻,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气势,“棋风和她文风一样”。

脑瘫者的远方

“这个身体,把我在人间驮了38年了,相依为命,相互憎恨。”她不得不接受身体的缺陷。

在诗里,她说“说出身体的残缺如牙齿说牙痛一样多余”。远方对她来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她曾经尝试过离开这个小村庄。2012年,余秀华第一次离开家乡,去温州一家为残疾人办的厂子打工。那一个月里,她仍然在写诗,晚上把诗读给工友听,“但他们都是木头”,余秀华说。只一个月,她就回了家,她说因为周围的人太世俗,父母说因为女儿手脚不利索,干活慢。

周金香说,秀华在流水线上,手在撕皮包边的时候总是使不上劲儿,怪搭档没修好边,害她撕不下来,然后跟人家吵架。领导出来调解,说给她换个搭档,她又活不愿意,说,“这个位置好,别想把我换走!”打工没挣到钱,回家还借了100块的路费。那次的逃离对余秀华来说唯一的意义,是让横店村在她心里第一次成了遥远的“故乡”。

2014年12月19日,她在母亲的陪同下去了北京。后来她在博客里写下北京之行略记。

她提到了照顾她的诗友,感慨在人民大学的教室里朗诵自己的诗歌:这是我额外的收获,我更愿意说它是人们敞开怀抱拥抱我的一次美意。这开敞让她感激。但她依然强调自己的独立。“我希望我写出的诗歌只是余秀华的,而不是脑瘫者余秀华,或者农民余秀华的。”无法远行的日子里,余秀华的“远方”寄托于信纸和网络。

1995年,她第一次投稿给《钟祥日报》,一投即中。

母亲说她从初中就有了远方的笔友,后来又有了很多网友。很多人从外地来看她。她也会去钟祥或是荆门会网友。钟祥论坛上留下了她许多印迹,从2009年开始,她陆续发了很多诗歌帖。从最早发帖开始,她的诗就赢得了很多赞美。2009年,钟祥贴吧的网友们凑钱给她买了台电脑。在网络上结识的朋友,互相理解、支持、鼓励。说到这儿,余秀华流露出一点感伤,“时间会改变一切,不会一直是这样的。”有一阵子,余秀华把所有的诗歌群都退了,因为和别人吵架。“因为看得过重,反而更容易吵架、容易伤心。”

余秀华被网友伤害过,一次一个网友约她见面,对方远远见到她真人,就掉头走了。诗友老井回忆和余秀华的第一次见面,虽然之前知道她是个脑瘫患者,但没有细想过,见了面,老井被余秀华行动和语言的吃力“震撼”了。老井说余秀华是个苦命的天才。她率真,有些逆反心理,时常在网上得罪人。有些网友攻击她的作品,她喜欢反击,老井劝她假装看不见,她做不到。这是她自己。

余秀华说,这世上有抵达得了的远方和抵达不了的远方。如今,她仍然在那个叫横店的村庄,割草、喂兔子、下象棋、读书、写作。

女人的爱情

她没想到是一首爱情诗让她走红。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里面有肉体,有爱情和远方。她对这首诗并不是很满意,“那首诗里有些辞藻用得太大了,不够克制。写诗的时候不能自亲也不能自疏,要和自我保持一定距离。”

对丈夫,她似乎更不克制。丈夫被她形容为“青春给予她的一段罪恶”。她在诗里说,婚姻无药可救。结婚时,余秀华19岁,丈夫尹世平大他12岁。当时,这个四川籍男子在湖北荆门打工。余家人觉得秀华身体有残疾,能找到个对象就不错。尹世平觉得自己年纪大了,又是小学文化,也没什么挑的了。余秀华年轻时曾担心丈夫会跑掉。在余秀华的口中,丈夫性格火爆,斤斤计较,两人经常吵架。吵完架丈夫也离家出走过,余秀华又把他追了回来。

“现在真是后悔,干吗追他回来?”余秀华说,20年,这段婚姻太累了。“爱情?有个屁爱情!”有人提到这个字眼,她干脆利落地回答。余秀华的母亲周金香说,结婚后,女婿一直在荆门市做建筑工人,偶尔回家,孩子两岁后,两人就开始争吵不断。

三年前,因为在荆门讨不到工钱,他又去北京打工,每年只是过年回来。“不喝酒的时候人是很好的,喝了酒脾气稍微暴了点,话多,秀华就嫌烦。”两人闹过几次离婚,都被余秀华的父母劝阻住了。“都不能让他们离婚。”在周金香眼中,女婿是老实巴交的人,肯吃苦,没嫌弃过女儿的身体状况。虽然喝了酒会说些难听话,但不会揭余秀华的伤疤。“日子挺好的,两人又有孩子,都是秀华自己在闹。”

尹世平从没读过余秀华的诗,也没兴趣读。他关心的并不是余秀华的精神世界。“你们这样捧她都是一时的,过去就没了。你们能不能帮她在北京找份工作啊,一个月能挣一千多块钱就行。”余秀华把对爱情的态度和渴望都放在了诗里。

“她想给他打电话,说说湖北的高粱酒,说说一个农妇醉酒之后,在大门口拉下裤子解手,说她心里的血都被尿了出来,说她拦住过路的人喊他的名字”。对于这首诗是否有所指,她说忘了。关于现实生活中她的爱情,余秀华有点躲闪。她承认,自己写的爱情诗,她在内心都是经历过了这些过程。但具体的“我不能告诉你”。

她只是说,爱情像信仰,信则有,不信则无。下辈子,希望有个人在她19或20岁时走进她心里,因为那个年纪像花一样。

女儿与母亲

提起父亲的时候,余秀华褪去了她的防备。

余秀华和父亲的感情特别深厚,她说父亲在家人中最理解她。因为出生带来的缺陷,她从6岁才学会走路,那以前,她总是在院门口爬来爬去。行走对于幼年时代的她非常困难,家人先是给她做了学步车,后来又换成拐棍,再后来终于可以摇摇晃晃地走了。

父亲对她付出的爱也比对弟弟更多。余秀华八岁才上小学,和小她两岁的弟弟一同入学。那时候上学放学,她都是在父亲的背上。课间休息,他叮嘱老师安排小伙伴轮流陪女儿上厕所。余秀华上初中时,弟弟总骑一辆28车载着姐姐上学,她身体不协调,在后座上总是坐不稳,弟弟骑起来就会特别艰难,有时候很恼火,对她不耐烦。说到这,父亲余文海形容是哭笑不得,但“感觉心酸”。

余文海回忆起余秀华在高中住校的日子,孤零零地没人照顾她。因为手脚不利索、动作慢,打饭时总抢不过别人,有时候剩饭剩菜也抢不着,一天只能吃上一顿饭。

这段话,余文海花了很久的工夫才说完整,中间几次因为哽咽停下。讲完后,他捂住脸,哭出了声。余秀华在诗中感叹父亲这么老了也是不敢生出白发的,因为他还有一个残疾的女儿,和一个刚刚成年的外孙。余秀华的儿子跟了余家的姓。村里人总说,余秀华的儿子“真有出息”。小伙子今年考上了华中科技大学,读环境工程。在家人口中,孩子内向、懂事,跟母亲的关系特别好。

余秀华的世界里,儿子是重要的感情支柱。她不止一次说,“这是我培养出来的儿子。”用余秀华的话说,他们母子之间是没大没小、无话不谈的。

余秀华的朋友圈里除了诗歌外,偶尔也记录着和儿子的互动。今年元旦,她送了儿子一条蚯蚓,儿子一头雾水。她解释,“蚯蚓是用来钓鱼的呀,送你蚯蚓,是要你去钓到一条美人鱼!”“我不知道儿子有没有读过我的诗,如果读了应该会不好意思吧。”余秀华笑了。

在诗里她这样写:我只是皮赖脸地活着,活到父母需要我搀扶,活到儿子娶一个女孩回家。

喧嚣与沉默

余秀华不期然的就火了。

几乎是一夜之间,余秀华的一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在微信朋友圈被争相转发,她也被贴上了“脑瘫诗人”、“农民诗人”、“草根诗人”等标签。

余秀华不喜欢被强行赋予的标签。她在博客里写下这样一段话:我身份的顺序是这样的:女人、农民、诗人。这个顺序永远不会变,但如果你们在读我诗歌的时候,忘记我所有的身份,我必将尊重你。

她说自己不是天才。为什么能够写出这样的诗?她也不愿意去回答。面对褒贬不一的评价,余秀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无所谓”。她并不期待所有人的欣赏。“如果所有人都理解,那就不叫理解。我不需要在任何地方找到理解,不能为任何人而写,只能为自己写。”

但她对诗歌的感受也并不止于直觉上,也有着系统化的反思,她经常修改自己的诗。“沈浩波也许说得对,我的艺术性还不够。”她觉得行文造句需要不断地修炼和提升境界,要不断突破自己。她读诗的时候不只是凭着感觉读,她会把每首诗读透,仔细读、思考,把自己的思想放进诗的意象中。在她口中,她的诗是发自于“小我”,基于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个人体验,以及这其中生发出的想象。

海子也曾让她不能自拔,现在能够批判地看了。她曾在贴吧里贴过一组献给海子的诗,叫做《为海子而哭》,里面写道,“我遇见了披头散发的你/我遇见了口吐火焰的你”。而现在,她可以更批判地看海子的诗了,“也没有那么好,有时太抒情了”。

在余秀华爆红后的几天里,她家的院子挤满了采访的记者、摄像,出版社编辑,还有慰问的领导。面对喧嚣,她在朋友圈里说,“对诗歌而言,这样的关注度实在不应该,超过事情本身都是危险的。不管东南西北风,不管别人怎么说,姑奶奶只是写自己的诗歌,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尽量写好。呵呵,幸好这样的风刮不了多久。”

她几次对记者提到,“诗是很安静、很私人的.,不该经受这样的炒作。”她对诗充满了敬意。《摇摇晃晃在人间》几乎是她对诗的告白。她说,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

脑瘫诗人余秀华的励志故事 篇2

余秀华,她的诗跟梵高一样,可以折射出生命向日葵的绚烂,也像莫奈笔下的荒原草垛,在四季不同晨昏发出耀眼的光芒。窥探其诗歌的特征,痛苦的凝视仿佛是诗歌产生的来源。也许对她来说,生命不需要回归,因为她的诗就代表生命本真。

一、痛楚特质幻化美的力变。

余秀华是左手压着右手写字,诗行里每一个字渗着疼痛。她站不稳自己的身子,总是摇摇晃晃,偏偏倚倚,她的声音挤出的不是绚烂,但是比绚烂还美的痛楚,甚至像哭泣似的悲悯。正是这样的痛楚带给她诗歌美的力变。她的目光既有对内心世界的挖掘,也有对外部世界的观望。希望通过诗的远游来结束心灵的磨难和无休无止的孤独无援。她的诗是在内心苦闷矛盾的状态下写出的。带有象征美学的特征。诗人运用各种物象来暗示内心微妙的世界。物质感的形象在她用暗示、烘托、对比、渲染和联想的渠道表现出来。在诗句的描述中,她时刻处在冬天,虽然诗歌却常把她往春天的路上带。她如云朵一样的年华随时可以倾塌,像露水一样的心只能在清风下发呆。她是一棵在若有若无的风里怔了很久的草,偶然扭动一下身躯,也是一艘漏底的船在荒芜的岸,同时拥有木性和水性。她的痛被遮盖、掩埋却又赤裸裸地暴露,像大地一样的辽阔忧伤,她在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爱在她心里就像一场雪,因为过于洁白而接近春天,所以她一次次按住心里的雪,又渴望下一场大雪。爱对她来说,不是诗歌,更像一颗提心吊胆的心,又抑或爱只是经过,像秋风在院子转了一圈,过去了。

二、荒野村落填构筑诗意背景。

余秀华诗歌有其特有的布景,江边、庭院、打谷场、果园、麦田等成了她追逐痛苦和喜悦的风景。在诗歌里爱着,她隐匿自己,又暴露自己。她生活轨迹单调贫乏,环境简陋闭塞,但是却用自然的背景创作出宏大而丰富的诗歌背景,她把思想安放在这个背景之中,潜心铸就诗歌的艺术。在有限的空间,获得心灵的自由,构筑起属于自己的天堂。

三、饱满而匮乏的诗心对立。

余秀华的创作热情和灵感丰沛,她爱这哭不出来的浪漫,余秀华最可贵的一点,是她对诗歌感悟和表达是直白的,她的诗观:一切关于诗歌的表白都是多余的,它是我最深切的需要。诗人刘年曾这样评价: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迹。她的诗不粉饰、不雕琢,不是充满华丽装饰的客厅,质朴得像子夜的村庄那照着想象的微弱的灯火,她的诗代表了新诗的发展,也是一个时代稀缺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