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徇私与徇私枉法的区别-徇私和枉法

tamoadmin 成语俗语 2024-09-08 0
  1. 徇私舞弊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2. 徇私舞弊和徇私枉法的区别
  3. 徇私枉法罪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区别。

徇私枉法和徇私舞弊的区别:

两罪都是特殊主体,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但两罪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

枉法徇私与徇私枉法的区别-徇私和枉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1、“徇私枉法”的意思是:为了私情、私利而做不合法的事。

2、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徇私舞弊和徇私枉法的区别

徇私舞弊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行为不同: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徇私枉法的构成要件有有: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3、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徇私舞弊罪立的构成要件:

1、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3、徇私舞弊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4、徇私舞弊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综上所述,徇私舞弊与徇私枉法是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择一重处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徇私枉法罪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区别。

徇私舞弊与徇私枉法两种罪名都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它们的表现形式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一、主体的不同。徇私舞弊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枉法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二、客观的行为不同。徇私舞弊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徇私枉法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

三、徇私舞弊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徇私枉法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及国家的司法公正性。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严格执法,是实现国家刑事法律所体现的公正与公平的具体过程。如果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有徇私枉法的行为,则违背了法律的正义要求,严重妨害了国家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也败坏了司法公正。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实施了徇私枉法、徇情枉法行为。徇私即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小集体利益而枉法;徇情即出于私情而枉法,主要表现为出于照顾私人关系或感情、袒护亲友或者泄愤报复而枉法。刑法要求"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旨在将司法工作人员因法律水平不高、事实掌握不全而过失造成的错判排除在本罪之外;因此,只要排除了因法律水平不高、事实掌握不全而过失造成错判,一般便可认定为“徇私枉法、徇情枉法”。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94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员;人民检察院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林业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具有徇私、徇情动机。如果行为人故意对无罪之人作有罪判决,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如因过失造成上述结果,不能以犯罪论处。

徇私枉法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徇私枉法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

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

(三)主体要件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

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案院中的侦查人

员(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林业检察院等专[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

员。

(四)主观要件

徇私枉法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

无罪的人,动机是徇私、徇情,具体表现多种多样。

徇私枉法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徇私枉法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

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

(三)主体要件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

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

员(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林业检察院等专[ ]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

员。

(四)主观要件

徇私枉法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

无罪的人,动机是徇私、徇情,具体表现多种多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九条 之一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答案:[提示] 应从概念、行为发生的场合、构成犯罪的条件、行为对象方面比较二者的区别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审判活动中;而徇私枉法罪限于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既可能发生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中,也可能发生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

(2)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徇私枉法罪则无此项要求。

(3)行为对象不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针对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而徇私枉法罪则针对的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和一般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