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情节-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

tamoadmin 成语之最 2024-09-07 0
  1. 酗酒滋事的违法处理
  2. 警察工作期间饮酒的处分
  3. 西宁市严禁酗酒滋事的规定
  4. 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什么处分
  5. 上班喝酒违反什么规定
  6. 请问公务员酗酒闹事按照法律该如何处理的啊?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公安部日前出台“三项纪律”,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纪律,规范公安民警行为,建设过硬队伍,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三项纪律”即: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酗酒滋事的违法处理

法律分析: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如果殴打他人,损坏公司财务,首先会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如果情节严重,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或者较大财产损失,会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情节-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警察工作期间饮酒的处分

法律主观:

酗酒滋事的违法处理如下:

1、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如果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西宁市严禁酗酒滋事的规定

警察工作期间饮酒的,一般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携带饮酒或者、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条禁令内容:

1、严禁违反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2、严禁携带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5、严禁参与,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

综上所述,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

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携带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什么处分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院关于劳动教养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酗酒滋事妨害社会治安,有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严加禁止。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酒后在车站、民用航空站、农贸市场、商场、饭馆、餐厅、茶园、公园、影剧院、场、运动场、展览馆、体育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乱抛酒瓶或其他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酒后损坏市政设施的;

(三)酒后无理拦截车辆或者强行登车影响车辆正常运行,不听劝阻的。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酒后损毁公私财产的;

(二)酒后扰乱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酒后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四)酒后闹事或煽动闹事、妨碍交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

(五)酒后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六)酒后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一)违反本规定第四条(二)、(三)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

(二)酒后教唆、胁迫他人进行违法活动,造成一定后果的;

(三)酗酒滋事经治安处罚三次以上,仍不悔改的。第六条 酗酒滋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本规定从重处罚。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给单位、个人造成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违反本规定的人赔偿损失、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本规定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第九条 处理酗酒滋事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可以在医院设立醒酒室,对醉酒的人进行约束、治疗。所需费用由醉酒的人负担。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将醉酒后在公共场所躺卧、呕吐、便溺、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执勤民警报告或送醒酒室加以约束,待酒醒后予以处理。第十一条 公安人员在处罚酗酒滋事人员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不准打骂、侮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处理酗酒滋事的罚款,应当给被罚款人开具收据;罚款按规定上交地方财政。第十三条 因酗酒滋事,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应劳动教养的,按院关于劳动教养的有关规定办理;应行政拘留、罚款或者警告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四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西宁市人民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规定经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1989年3月20日起施行。

上班喝酒违反什么规定

属于违反纪律的行为,会受到纪律处分。具体的处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需注意的是,工作时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都是不文明的行为,不仅会影响个人的形象和声誉,还会对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安全和秩序造成威胁。

请问公务员酗酒闹事按照法律该如何处理的啊?

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为严格工作纪律,树立农机部门良好社会形象,推进文明执法和服务规范化进程,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市局制定的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作出如下禁酒规定,望严格遵照执行。一、明确禁酒要求。工作日中午,未经请示备案,任何人不得擅自饮酒,更不准醉酒,严禁因酗酒滋事、影响工作。二、实行层级管理。各镇(街道)农机管理站站长、监理所长和局属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由市局直接管理。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接待宾客或者家中确有大事需要中午参加应酬,必须通过电话提前向市局督查科申请备案,督查科经过调查核实,每天汇综情况向局长办公室报告。经查上报情况不实的,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部门及站所辖属工作人员由其负责人进行管理。三、进行违规处理。部门负责人被发现一次违规饮酒现象,一经查实或接到举报投诉核准,一律就地免职,并待岗3个月。辖属工作人员被发现一次违规饮酒或饮酒执行公务现象,一经查实,给予待岗3个月处理。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法律依据: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99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